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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1-05-16 瀏覽次數:1668
眼下,在國內,環保NGO組織也就是環保社會組織是各類社會組織中發展zui快、數量zui多而備受關注。但因存在注冊無門、資金使用狀況不透明等問題,環保NGO組織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飽受詬病。
關于環保NGO組織的發展,環境保護部在今年出臺《關于培育引導環保社會組織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在指導意見里,環保部提出,將加強政策扶持力度,改善環保社會組織發展的外部環境。
注冊無門淪為“非法組織”
沒有合法身份一直是困擾環保NGO組織的一個大問題。
據中華環保聯會發布的《中國環保NGO藍皮書》,截止到2008年10月,全國共有環保民間組織3539家,其中由政府發起成立的環保組織1309家,學校社團組織1382家,草根的環保組織有508家,環保組織駐中國的機構有90家。
事實上,這些環保NGO組織絕大多數都面臨注冊難的問題。中華環保聯合會曾對2768家環保NGO組織身份進行調查,調查結果顯示,2768家環保NGO組織中,在各級民政部門注冊登記率僅為23.3%。據清華大學專門從事中國NGO研究的鄧國勝教授調查,52%的環保NGO提出,他們zui大的愿望是希望降低登記注冊門檻。
而此前,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和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曾發布“NGO(非政府的民間組織)以法律手段推動環境治理調研報告”。這份報告認為,目前,我國民間環保組織的發展大概有兩種途徑,一種是自上而下的發展模式,這種民間組織大多具有政府背景,且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另一種則是自下而上的發展模式,人們習慣將其稱之為“草根”NGO。
中心有關負責人告訴《法制日報》記者,目前,“草根”NGO很難取得合法的身份。其中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國實行的雙重審批制度。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一個民間環保組織在登記注冊的時候,既需要業務主管單位的審批,也需要行政主管單位的審批,這就是所謂的雙重審批制度。而這種雙重審批制度是導致民間環保組織“注冊無門”的根本原因,并zui終導致“草根”民間環保組織處于非法狀態。
中心有關負責人認為,合法地位的缺失是民間環保組織運用法律手段進行環境治理所面臨的挑戰之一。由于不具備合法的地位,導致民間環保組織組織制度不健全,也在很大程度上削減了民間環保組織在環境治理中作用的發揮。
環保NGO組織的經費何來
在人民網近期召開的“新形勢下公眾如何參與環保”論壇上,參會的環保NGO組織被問到了“錢是哪來的”問題。其中包括,怎么申請項目?怎么樣用這些錢?用到什么地方去?等等。
與錢有關的問題可以說是觸動了環保NGO組織zui敏感的神經。
“資金問題是zui敏感的問題。”據一位媒體記者透露,在她采訪的所有環保NGO組織中,沒有一個組織能夠完*全地、非常透明地回答“錢”的問題。其在網上公布的數據也不都是真實的。
這位媒體人士認為,不愿意公開資金問題是環保NGO組織所處的外部環境導致的。
“有的NGO組織,他們在網頁上能公布自己的賬,包括收入的情況和支出的情況,但是這些賬都是事先做好的。”這位媒體人士說,有些內容是不會公開的。不公開的原因就在于,中國大多數NGO組織都接受過國外的資金。
這位媒體人士說,她調查過40家環保NGO組織,都遇到類似的問題。她認為,如果不是這個原因,環保NGO組織不會不愿意公開“錢”的問題。
由此,也引發了一種質疑聲音:誰來監管環保NGO組織的資金使用?據一位環保NGO組織的從業人員透露,目前是沒有人來監管。“當然民間組織也不會跟政府說,我這兒有一筆錢,你來幫我看看是不是正當的?”這位人士說,通常環保NGO也不敢這樣做。
專家稱NGO生存狀況需改善
“很多資金是帶著要求來的,必須專項使用,不允許買硬件,不允許買辦公用品。”據環保NGO從業者透露,一些環保NGO組織特別是地方上的環保NGO組織即使得到國外的一些資金,但大多也都面臨著生存困境。
據他介紹,特別是剛剛成立一兩年的環保NGO組織,很多連基本的硬件都沒有,比如辦公場所、電腦,環保NGO組織人員的工資等等。
這位從業人員透露,為解決這些問題,有些環保NGO組織不得不在外援定向資金里扣出一部分。“如果說這是造假,也實在是一種無奈。”這位環保NGO從業者說,把這些定向資金挪用別的開銷,并不是個別現象。
“給我們找點票吧。”這位環保NGO從業者說,環保NGO組織的很多開銷,包括人員工資,一定要寫成成本,有的時候還要把它轉化成差旅費,“本來是工資或者是其他的勞務費用,但是要轉化成其他的費用,所以,要不停地找很多不同的票往里面添。”這位人員透露,直到現在,一些環保NGO組織仍在采用這樣的做法。
“那不是假發票,是真的假發票,確實不是真實發生的費用,但是它一定是真的發票。”這位環保NGO從業者說。
面對環保NGO從業人員的坦陳,鄧國勝用“爆炸性的新聞”來形容他的感覺。
“NGO的人勇敢地站出來說真話,說為什么做假賬,因為我們被逼做假賬。”鄧國勝說,至少有3個方面都充當了“逼迫者”,一個是資助方,一個是捐助者,一個是稅務部門。
鄧國勝認為,應該讓資助方認識到NGO,特別是草根NGO,他們需要生存和發展,他們需要有人工的費用,需要有硬件的設備,需要有辦公場所和費用等等。鄧國勝建議,資助者在資助環保NGO開展活動時,也要給予一定的、適當的比例資金用于管理費。
環保部提出NGO需要培育
據有關部門透露,僅美國和加拿大這兩個國家每年向中國NGO組織投入的資金多達6.5億美金(其中包括以基金會的名義進來的資金),而且還在逐年加大。
“我們的目光不能全放到上去。因為現在上對中國的援助越來越少,更多的援助會給非洲、南亞這些地區的國家。”一名環保NGO從業人員說,草根環保組織應該學會向朋友、企業籌措資金。
鄧國勝則建議,環保NGO組織應該更多地通過向政府部門購買服務來解決部分生存問題。
據鄧國勝介紹,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里,對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也是的重視。“國家‘十一五’規劃,關于社會組織就是一段話,‘十二五’規劃是整個一章。”鄧國勝說,從中也可以看到,政府對未來發揮社會組織在環境保護、各個方面的作用非常重視。
就環境保護部出臺的指導意見,鄧國勝表示,這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中央各職能部門中出臺的*部關于培育環保NGO組織的政府文件。
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加強政策扶持力度,改善環保社會組織發展的外部環境。其中包括,要求各級環保部門要解放思想,高度重視環保社會組織的發展和管理,進一步轉變思想觀念,努力為環保社會組織的公益活動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各級環保部門在制定政策、進行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時,應通過各種形式聽取環保社會組織的意見與建議,自覺接受環保社會組織的咨詢和監督等。
鄧國勝認為,目前,中國NGO組織包括環保NGO組織畢竟剛剛起步,自律性不足、公信力不夠,能力也相對不是很高是其發展過程中亟待克服的問題。
環境保護部宣教司副司長賈峰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則提出,希望環保NGO組織依法行動,加強自律。他期望,通過法律的完善來推動環保社會團體的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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